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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百家

五月 2007 - 文章

  • 我国不应再保护耕地

      我国不应再保护耕地

      茅于轼

      如果有人问你:要不要保护耕地?你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要”。如果再进一步问:为什么要保护耕地?你的答复可能是 “这是基本国策,不容许动摇”。再要问国策的根据何在?就会说,因为我国的耕地非常少,为了有足够的粮食,不保护不行。这些普遍关于耕地的认识,经过反复宣传已经深入人心,形成了固定思维。不假思索的习惯使我们偏离了正确的逻辑而不自知。基本国策上出问题会造成重大失误。

      保护耕地的口号是很好听的。难道要破坏耕地吗?当然不是。但是这个口号的实际指向是不许可把农用地转成非农用地。或者说是冻结农业用地。事实上国家政策的确也要求冻结农业用地。这就有问题了。凭什么理由要冻结农业用地?难道我们的粮食不够吃,发生了饥荒?既然粮食多得吃不完,粮库装不下,不得不赔钱出口,为什么我们对粮食如此神经过敏?最可能的解释就是上世纪60年代初的大饥荒把我们吓坏了。

      1959-1961年饥荒的原因之一就是不肯利用世界市场。粮食这么缺,不但不进口,1959年还出口了400多万吨,够2000万人吃一年。万一我们的粮食不够蛮可以用进口来解决。有人说进口不可靠,但是日本人消费的粮食中有60%多靠进口。并没有感觉不可靠。更有人说靠进口是不负责任的。请问粮食缺了还不肯进口反倒是负责任吗?假定我们进口创纪录的3000万吨粮食,只不过花45亿美元,我国去年出口创汇9700亿美元。进口粮食只不过用掉出口创汇的半个百分点。又有人说万一人家粮食禁运怎么办。老实说,如果全世界对中国禁运粮食,一定是我们自己做了犯天下大忌的事。即使有粮食吃,中国人民的日子也好不了了。从现实出发,石油进口的中断远比粮食进口中断更危险。因为我们修了许多粮库,有非常充足的粮食储备,而基本没有 石油储备。新建的战略储备要过三年才能用得上。我们的粮食在出口,而消费的石油中有40%要靠进口。比较对粮食问题的担心和对石油问题的担心可以看出我们对粮食的担心完全没有根据。因此保护耕地的说法需要重新考虑。

      保护耕地,不允许侵占耕地,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然而我不得不说,这个观点是片面的,甚至于是害多于利的。不允许侵占耕地的原因是我国耕地十分稀缺,为了保证粮食生产必须保护耕地,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没有看到粮食问题已经不再是制约发展的因素,不论在我国,或者在全世界,粮食和其他绝大部分商品一样,是供过于求的,这个重大转变发生在最近的五十年中。可是老观点还没有转变过来。我们需要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待粮食问题,也要用全新的眼光看待保护耕地的问题。

      按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粮食生产赶不上人口的增加,确实制约着人类发展几千年之久。一直到十八世纪末,全世界的人口增加非常缓慢,人的寿命也增长得非常缓慢。固然人类的自相残杀,残酷的剥削,统治阶级的草菅人命也限制了人口和寿命,但是即使没有这一切,仅仅由于粮食生产的制约,人类也不可能有更好的发展。人口数和寿命这两个最基本指标的变化,标志着人类社会整体的发展速度,而十八世纪以后的二百多年内,人口和寿命的增长速度超过过去的十倍,慢慢地人类社会挣脱了粮食的制约,特别是最近的半个世纪里,全世界人口增加了一倍半,人均粮食消耗增加了17%,耕地和种粮食的农民都大幅度减少,而粮食越来越富余,表现为粮食的相对价格降低了几乎一半,这一情况同样发生在我国,改革前富强粉(相当于现在的一般面粉)每斤0.26元,外加一张一斤的粮票。现在面粉的价格是1.2元,涨了4.6倍。而按照官方统计的物价指数1978年的一元钱恰好也相当于现在的4.6元。如果把粮票的价格也算进去,涨价的幅度不到4.6的一半。因为当时粮票在黑市上的价格超过买粮食的价格。

      记得解放初,人口是5.3亿,其中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吃不饱。全国上下最担心的是如何能让大家吃饱饭。如果那时候有人说,未来五十年人口增加到13亿,粮食能够自给自足,大家一定认为是痴人说梦话。现在的事实是耕地减少了几亿亩,种粮的农民减少了几亿人,不但我们的粮食能够自给自足,而且大家吃得比过去几千年的任何时候更好,相当多的人营养过剩,高血脂,肥胖病, 脂肪肝,需要 减肥。回顾这一段历史也许能提醒我们重新看待我国的粮食问题。

      搞清了粮食问题的性质,就对耕地问题有了新看法,因为粮食并不缺,所以耕地也不缺,保护耕地的说法要说也不错,但是是片面的。为什么只保护耕地而不保护其他用地?据说是因为耕地紧张,可是要知道我国的其他用地更紧张。我国是一个土地十分稀缺的国家,即使把西藏、新疆等人烟稀少的地方都包括进来,我国每平方公里是135人,而世界平均是48人,大体上只有我国的三分之一,如果不计算西藏、新疆等地,我国每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是世界平均的五倍左右,而每亩耕地的负担人口数只有三倍(我们常说,我国用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这证明我国一般用地比耕地更为稀缺。只保护耕地而不保护其他用地是十分片面的口号。

      如果顺利的话,在未来的五十年里,中国也许可以完成人口的工业化过程,将现有的60%多农民中的绝大部分转变成为城市人口,把农民降低到人口总数的5%左右,这也就是一个长远的城镇化。在此过程中,城镇人口要增加两倍多,从现有的4亿多增加到13亿。无疑城市用地也会相应增加,而现有的保护耕地政策显然与城镇化相矛盾。究竟是保护耕地要紧还是城镇化要紧?肯定是城镇化更重要,因为粮食已经不是问题,完全没有必要死守住耕地面积。

      一块土地应该用于种粮食,还是盖厂房,修机场,作停车场,应该按照具体情况而定,绝没有道理说永远是种粮食有优先权。可是保护耕地的政策却把种粮食永远放在了优先地位,这对城市建设造成了巨大的障碍。每当占用耕地就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大大地增加了建设成本,延长了工期,尤其值得关心的是用地的审批会造成贪污腐化的机会,当前很大一部分的贪污案件都和用地有关,这些贪污犯犯错误固然是因为不能洁身自好,但也与占用耕地的审批制度有关,好制度可以防止人贪污腐化,坏制度则造就贪污腐化,现在这种保护耕地的制度确实是害多利少,应该及早调整。

      一块土地应该用于种粮食,还是盖厂房,修机场,作停车场,应该按照具体情况而定,绝没有道理说永远是种粮食有优先权。可是保护耕地的政策却把种粮食永远放在了优先地位,这对城市建设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 富人得到保护 穷人才能变富

      富人得到保护 穷人才能变富

      茅于轼

      最近几年接连发生了一批“问题富豪”落马事件,引起大家议论纷纷,这些落马民营企业家都是“非法”起家的,那是不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家都如此?企业家在转制过程中的“原罪”是有其共性还是个案?

      30多年前,全中国没有一个富人。那时,北京只有唯一的一辆私人小轿车——周总理特批给梅兰芳的。然而到了今天,全国有近千万能买得起小轿车的富有阶层。

      于是不少人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积累起这么多财富,不靠剥削,没有不正当收入,怎么可能?因此,就这样产生了大家经常议论的企业家第一桶金的合法性问题。

      这个讨论背后可能有深刻含义。从宪法修改中要不要列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问题看,反对者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理由是,害怕把非法所得的财产合法化。

      现在宪法中对于公私财产保护的说法显然是有差别的,对私有财产缺乏严格保护,就会给侵犯他人财产留下机会,鼓励人们想方设法侵犯他人已经生产出来的财富,而不是自己去努力生产。这对整个社会可能产生巨大的破坏力。说到底,这还是一个保护财产权的问题。

      我不知道企业家的第一桶金是不是都有非法成分,如果要拿严格的标准来衡量,恐怕难免都会有些。就拿个人所得税来说,1980年开始颁布并实施,可是当年全国只征收了16万元,可以肯定绝大部分人都没有缴税。

      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不同,前者是人权的平等,它必然造成收入的不平等,因为人与人不同,能力有大小,运气有好坏。后者是经济的平等,它必然有人权的不平等作后盾,只有强制性地压制优秀分子才能做到经济上的平等。经过20多年的试验,我们放弃了计划经济,转制到市场经济,效果果然不错。

      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接受经济上的不平等。市场是变化多端的,几年之内集聚巨大财富是完全可能的,当然反之一夜之间从富豪变赤贫也有可能。为了减少这种差距,政府通过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还有社会保险的安全网。这是在现实世界中,比较能够接受的制度安排。

      对民营企业家的偏见,在西方国家里是不存在的。企业家只是一种社会分工,有人愿意当政府官员,有人愿意当大学教授,也有人愿意当电影明星,各有各的志趣。绝没有人认为当了企业家就变成了剥削者,就要被另眼看待。

      难道社会不需要企业家吗?当然不是。只是现在中国好的企业家太少!

      设想一下,如果社会上没有了企业家将出现什么情况?那时劳动、资本、技术、市场不能合理地组合起来,就业马上就会出问题,经济将停止增长,那是十分糟糕的。企业家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样,都是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

      企业家当然要守法,即使在转制的过渡期,虽然法制有许多矛盾,存在不完善之处,但也要尽量做到守法,绝不可以故意违法,钻法律的空子。企业家特别要注意不可侵犯他人的权益,不可借钱不还,不可搞假冒伪劣,不可拖欠工资和货款,尤其是不可欺压工人,剥夺他们的休息时间,强令加班加点,或者在恶劣的环境中劳动。

      上面提到的问题,目前看来还比较尖锐,迫切需要解决,它远比笼统地讨论剥削、合法性等问题重要得多。

      现在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看法——近年来问题企业家太多,如周正毅等。但我有自己的看法,周正毅等人根本不是企业家,而是一批胆大妄为的骗子,和赖昌星差不多,根本不懂法律,但脑袋特别灵活,善于钻空子,结果干出了惊天动地的大坏事。

      但是光凭他们这点能耐,什么大事都干不成。他们是撬动了掌有大权的政府官员,进行官商勾结,钱权交易,才能为所欲为,达到他们那些低级趣味的人生目标。他们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的怪胎,和企业家根本不搭界。

      仅仅因为出现了周正毅事件,就去怀疑全国的企业家,这种一棍子打死一片的做法,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相反,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像维护工人农民权益那样地维护企业家的权益。当然,它有前提条件,那就是遵纪守法的企业家。

      企业家是中国改革的功臣,他们不但没有原罪,而且在逐步的改革中建立了伟大的功勋。大家知道,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他们对国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社会主义国家,所有人的权益都应平等地受到重视和保护,只有这样,国家才能走上正轨,避免动乱,实现和谐持续发展。

      企业家有原罪的说法是不合理的。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因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如果打倒了先富的人,这个国家就会变成穷人国了。

       (原载《IT时代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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